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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工作处(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5:43 编辑:  核稿:就业创业处信息员  浏览次数:

1.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创业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职业规划和就业教育、宣传、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开设、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或参加各级各类职业规划和就业赛事、活动。

3.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就业市场开拓、就业基地建设,收集、审核、发布各类就业信息,举办各类校园双选会、招聘会和宣讲会等活动;

4.负责毕业生就业动态监测,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材料审核、数据核查、档案邮寄和毕业生回访等工作。

5.负责创业学院工作,做好大学生创业教育、宣传、咨询、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做好创业课程开设、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或参加各级各类创业赛事、活动,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7.负责做好就业、创业典型的遴选和宣传工作。

8.负责开展社会需求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创业研究工作,定期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9.负责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创业评估考核工作。

10.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

联系电话:0551-63610985、63836075   邮箱:jyzd@ hf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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