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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职业生涯规划教研室和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教研室成员的通知(就创〔2019〕21号)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6:06 编辑:  核稿:吴晓星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切实做好我院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学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现对职业生涯规划教研室和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教研室成员、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如下:

一、成员组成

职业生涯规划教研室主任:叶纯亮

职业生涯规划教研室副主任:徐安安、周倩

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教研室主任:杨尔飞

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教研室副主任:刘园园、宗彪

两个教研室挂靠就业创业工作处,接受就业创业工作处、教务处的业务指导。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以及就业创业工作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在就业创业工作处指导下,制定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选用教辅材料;

3.配合就业创业工作处选拔、聘请相关教师和专家,建立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课程师资队伍,对课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

4.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授课任务,配合就业创业工作处,组织落实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5.配合就业创业工作处,组织任课教师做好日常备课和教学交流活动;

6.配合就业创业工作处,了解学生对本教研室相关课程的教学意见,组织开展课程教学质量检查,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创业相关实践活动;

7.在就业创业工作处指导下,组织对教研室成员开展专业培训和集体备课工作;

8.在就业创业工作处指导下,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指导科研工作,探索就业创业工作规律,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研究和成果转化;

9.在就业创业工作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咨询室,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和就业创业咨询服务;

10.完成就业创业工作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就业创业工作处

2019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0551-63610985、63836075   邮箱:jyzd@ hf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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