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聚焦落实2027年民生实事计划安排,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27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7届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残疾或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7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之前已申请过此项补贴的学生不得再申领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费用压力。
(三)发放方式。按照集中发放和常态化发放、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申请发放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12月20日,常态化申请发放时间:2027年1月1日-7月31日。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集中申请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常态化申请时间:2027年1月1日-6月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2027届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集中发放校验审核
1.系统审核校验(2026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为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等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集中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或学生在阳光就业网等查询审核结果。
2.人工校验审核(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毕业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但网上申请未通过系统校验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提交纸质材料进行人工审核。毕业生填写纸质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学院、联合培养学校初审,就业创业工作处负责汇总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各单位初审时间为9月20日—11月5日,就业创业工作处审核时间为11月5日—11月10日。
人工审核提交材料:
1. 附件1:安徽省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附件2:合肥师范学院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人工审核)(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至就业处);
3. 安徽省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模板(电子版);
4.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困难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3):
(1)低保家庭: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
(2)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提供《退捕渔民证》或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印章的退捕渔民家庭信息截图等。
(3)获得助学贷款、残疾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者网上合同相关信息;毕业生本人残疾证。
(4)特困人员、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证明材料中如未写明亲子关系,另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三)集中发放公示(2026年12月5日前)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学校在就业创业工作网予以公示,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 集中发放资金拨付(2026年12月20日前)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6年12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五)常态化发放(2027年1月1日-2027年7月31日)
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集中发放时间申领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可于2027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线上申请提交信息。线上审核校验未通过的,参照人工审核校验流程办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处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学校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关系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切身利益,是精准落实就业帮扶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树牢正确政绩观,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工作,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鉴于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职责到人,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校要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实施,重点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发动工作,要针对性、“点对点”宣介一次性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三)加强监督,落实政策。每位毕业生在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成功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0551-63836075。
附件:1.安徽省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人工审核)
3.《2027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工审核认定标准》
就业创业工作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