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促进并重,多渠道促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3〕6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网上自愿申请(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符合补贴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等四种渠道进入“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系统审核校验(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学生网上填写的手机,或学生在阳光就业网等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表明学生已申请成功,“审核不通过”表明学生未通过系统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毕业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但网上申请未通过系统校验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提交纸质材料进行人工审核。毕业生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1),填写纸质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初审,就业创业工作处负责汇总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各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初审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1日,就业创业工作处审核时间为11月1日—11月6日。
人工审核提交材料:
1. 附件1:安徽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附件2:合肥师范学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人工审核)(纸质版盖公章、并发送电子版至就业处);
3.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困难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直系亲属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残疾人家庭及残疾人:提供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人证,户口本复印件。
(3)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家庭:提供“一户一码”照片或加盖有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户口本复印件。
(4)退捕渔民家庭:提供《退捕渔民证》或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印章的退捕渔民家庭信息截图等,户口本复印件。
(5)获得助学贷款的:提供在校期间最近一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者网上合同截图。
(6)特困人员:特困生数据来自省民政厅,数据全面,都已导入系统。如果系统比对不合格,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加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低保系统特困供养家庭证明截图等,户口本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中如果没有写明亲子关系的,另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是直系亲属关系(仅限父子母子)。
(四)多渠道公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学校在就业创业工作网予以公示,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23年12月28日前)。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拨款至学校账户,采取学校代发的形式,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切身利益,是深入实施“暖民心”行动、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具体实践。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要重点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工作,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鉴于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且时间要求紧迫,请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职责到人,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
(三)规范审核,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电子汇总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保持一致。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提高审核校验效率。
(四)加强监督,落实政策。每位毕业生在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成功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学校、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瑜,联系电话:0551-63814667。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人工审核)
就业创业工作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