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校政秘[2018]78号,在以往项目陆续孵化结束的基础上,决定遴选新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3月8日至3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1、每个创业孵化团队成员一般为3-5人,团队负责人为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鼓励跨二级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
2、创业孵化团队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3、创业孵化项目原则上与专业紧密联系,有前期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参加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大赛评选并获奖的项目,以及对在校学生创业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4、每个创业孵化团队至少聘请一名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入驻学生的团队管理、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技术与业务指导。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二级学院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孵化团队负责人按规定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商业计划书(格式要求见附件2),经二级学院评选并审核盖章后上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一式二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2、资格审查
就业创业工作处(创业学院)将对申报的创业孵化项目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
就业创业工作处(创业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评选入围的项目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孵化协议,办理模拟工商注册、核发校内注册营业执照,入驻基地。拟定于3月完成申报项目评审。
四、申报创业项目须提交的材料
1、《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附件2)
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4、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等大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涉及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1、通过审批的项目须签署《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后才能入驻基地,其它规定参照《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校政秘[2018]78号执行。
2、尚在进行的个别孵化项目须向创业学院重新书面申请备案,在核查其实际经营情况后,再决定是否允许其继续运营。
3、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创业孵化基地对做好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推进作用,积极指导帮助学生组建团队,推荐项目,安排遴选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至少推荐1个学生创业项目。
4、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就业创业工作处(创业学院)将给予创业基金支持。
5、为了使项目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应认真指导项目团队严格按照规定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联 系 人:何晶晶
联系电话:0551-63811390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商业计划书编制说明及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