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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加强本科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5:46 编辑:苏珊  核稿:  终审: 李健  浏览次数:

毕业生就业质量直接反映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本科毕业生就业发展状况,评估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动态掌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对我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为调整专业设置和修订培养方案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理念,加强和改进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社会评价制度,进一步推进我校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适应度,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为地方和社会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

二、工作目标

建立常态化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机制,定期检测、评价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评价各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是否准确合适,毕业要求是否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符,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与教学内容、师资队伍与支撑条件等是否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以及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

等相关利益方对毕业生的评价情况等信息,及时发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并持续改进,最终达成培养目标。

三、组织分工

我校本科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工作由分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统一领导,就业创业工作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就业创业工作处负责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安排,教务处负责指导调查内容,根据毕业生发展跟踪调查反馈和社会评价的结果进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教育教学改进。

各二级学院是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的工作主体,应把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工作纳入专业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重要内容,组织专业负责人、督导专家、骨干教师、辅导员及学院管理人员等制定实施细则、设计调查问卷、组织实施跟踪调查、撰写调查报告、改进专业人才培养等。

四、调查对象及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

1. 调查周期:对应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原则上每届学生进行1次,具体调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11月。

2. 调查范围:对应届毕业生的覆盖率原则上要达到当年毕业生人数的70%以上。

3. 调查内容:主要围绕就业情况、专业教学满意度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等开展调查。就业情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就业意向或就业状态、就业观念、对学校就业指导措施评价等;专业教学满意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认同情况及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师教学、教学条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主要指学生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自我评价。

(二)往届毕业生

1. 调查周期:对往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一般集中在学生毕业5年左右进行;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另外择时开展面向毕业5年以内和毕业5年以上毕业生的专项调查。

2. 调查范围: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调研对象,充分考虑地域分布、就业单位类型、岗位工种等差异,对优秀的毕业生进行重点调研。调研覆盖率原则上要达到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0%以上。

3. 调查内容:主要围绕职业发展情况、培养过程反馈、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等开展调查。职业发展情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职称岗位、专业对口度、收入状况、职业满意度、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工作适应能力等;培养过程反馈内容主要包括课程设置合理性、核心课程有效度、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指学生对培养目标达成的自我评价。

(三)社会机构

1. 调查周期:社会机构调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调查原则上不少于每2年1次。

2. 调查范围:对用人单位的调研,应建立相对稳定的毕业生质量监测点。各二级学院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选择毕业生相对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基本信息来源,每年每个专业不少于3家。

3.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与专业相关的行业学会协会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社会机构调查主要围绕社会机构对学校毕业生评价及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社会机构对学校毕业生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发展潜力等;人才培养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需求及对学校教学、就业等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五、调查方法

(一)毕业生跟踪调查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必要时辅之于毕业生座谈会的方式。

(二)建立校院两级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建立跟踪联系网络,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各二级学院要形成完整的毕业生信息跟踪数据库。

六、结果反馈及运用

(一)每次调查结束后,以专业为单位对毕业生和社会机构调查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调查报告,调查记录和调查报告由二级学院存档。

(二)调查结果作为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来源,用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等方面,为改进专业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重要依据。

七、其它

(一)各学院二级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单位本科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意见由就业创业工作处会同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校就创〔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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